爱情之于我,是只发生在小说里的奇迹

导读: (一) 魏泽是我第94个相亲对象。 白衬衫,笑容温暖,落座时垂下了长长的睫毛。我修改了自己脑海内腹黑律师的设定,自动把他代为苦情小说的男主。 这种类似集邮的相亲生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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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魏泽是我第94个相亲对象。

白衬衫,笑容温暖,落座时垂下了长长的睫毛。我修改了自己脑海内腹黑律师的设定,自动把他代为苦情小说的男主。

这种类似集邮的相亲生活,是从三年前开始的。

其实,我并没有恋爱或结婚需求,只是作为一个毫无感情的言情小说作者,相亲是最经济便捷的灵感源泉了。

从熟人介绍到网站交友,这三年,我集齐了十二星座,十二生肖,甚至连熊猫血,都集到了一枚。

从油腻的中年高管,到不善和人打交道的青涩男孩,我一点点诱导着他们谈自己的人生和爱情,并将这些男人写进我的狗血小说,或者直男吐槽集锦。

最后,每一个坐在我对面相亲的男人,都变成了不菲的稿费。

而现在眼前这位,看起来就很贵。

吞了吞口水,我将自己的脸整理成最温柔的表情,柔柔地说:“魏先生吗?你好啊~”

(二)

从音乐聊到电影,从孔老夫子谈到普鲁斯特,从自己杜撰的苦涩初恋讲到相亲遇上的种种奇葩……

无论我说什么,魏泽都接的上。

但整整三个小时的苦战后,我从魏泽嘴里套路出来的故事,仍旧为零。

九十多个相亲对象中,魏泽是唯一一个让我使劲浑身解数也挖不出故事的木头。

但好像也是唯一一个能和我胡扯三个小时,还感觉没聊完的人。

钱难赚,屎难吃,老娘不伺候了!

撕下伪装,我抓起酒杯把剩下的红酒一口闷了,思考着今晚的夜宵。

“要不要续摊?我请你吃烧烤。”干净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啊,对!烧烤!夜宵应该吃烧烤的!”喊完这句话,我才发现,这好像代表着我要和魏泽一起去吃烧烤了。

看了看眼前穿着白衬衫的魏泽,和他握着半杯纯净水,骨节分明,连指甲缝都很干净的手。

我实在不觉得他是个撸串喝酒的合适人选,尤其是他强迫症似的,把每根竹签的顶端,都用餐巾纸擦干净才递给我之后。

但羊肉串是能安抚灵魂的。

当然,也是能让人脑子短路的,脑子一热,我不知死活地问:“我说,你该不会个是gay,打算骗婚的吧?”

我不是故意挑魏泽喝水的时候问的,所以他被呛到真的不是我的错。

魏泽呈现出今晚最生动的表情,两条眉毛死死地拧在一块,满脸的问号。

“你看啊,我们聊了一晚上,我从小到大的感情经历都告诉你了,而你呢?无论我怎么引导都绝口不提。”

“所以呢?”魏泽显然跟不上我的脑回路。

“所以啊,你一定是有什么隐痛,才不肯说的吧?你看啊,你长得这么好看,不可能没谈过恋爱。资料上显示的条件这么好,完全不需要相亲啊!

再说我,我这一晚上的表现还前后反差这么大,怎么说也不可能是你的理想型。而现在,你却还主动要继续陪我吃烧烤,这不合逻辑啊!你肯定有别的目的。”

魏泽表情克制地听完了我的全部陈述,甚至不时赞同般的点点头,最后缓缓问道:“难到你就没注意,自己今晚喝了两顿酒,还是红酒和啤酒混着喝,而我全程只喝水?”

魏泽摇着自己的水杯,笑得意味深长。

脑子轰的一声,我在天旋地转中思考着,该怎么和这个魔鬼交手。

一本书递到了我的面前。

怎么?现在的强奸犯都这么文艺?

还是书里有迷药?

或者这是本小黄书,他打算按照书里的玩法来?

好吧,我承认,有时候我的脑洞开起来,是不太分场合的。

等一下,这书的封面好像有点熟悉啊?我写的书?

可能是我当时的表情是在太傻,魏泽露出了那一晚最开心的一个笑容。

“吓你的啦!我读过你写的书,也猜到了你频繁相亲的目的,但没兴趣成为你书中的男主角。不过,如果有幸成为你人生故事的男主角,我很乐意。”

可能是惊吓过度,那一刻,我觉得说出这话的魏泽好像在发光。

这晕晕的感觉,好像是有点醉了。

(三)

相亲之后,仍旧是天昏地暗的赶稿。和魏泽的接触,也仅限于每天在微信上有一搭没一搭的闲扯。

交稿前的一个礼拜,我给魏泽下了禁令,天塌了,都不要打扰我。

而之后的几天里,魏泽就真的一条微信也没发来,看着空空的手机屏幕,我却突然有点不习惯。

凌晨三点五十八分,我终于敲完了最后一个字,看都没再看一眼就丢到了编辑的邮箱中,只想着要睡他个三天三夜。

早上七点,却准时被魏泽的电话吵醒。

“你之前不是说想听故事吗?陪我吃晚饭,我给你讲讲我的前女友。”

刚刚被榨干的写手是没资格生起床气的,我困意全消:“好啊,好啊,好啊!你想吃什么,我请客!”

“不用,你继续睡吧,我下午三点去你家接你。”魏泽的声音很温柔,温柔到我似乎看到了他落日般的眼睛。

“( ⊙o⊙ )哇!您真是太贴心了!”我挤出一脸狗腿的笑。

万万想到魏泽说的吃饭,竟然是在他家里吃饭。

直到他将最后一道鱼香肉丝也端上桌,我仍觉得魔幻。

坐在对面给我盛菌菇汤的男人,是我的相亲对象。

今天是我们第二次见面,而我来人家家里蹭饭之前,只洗了把脸。

他还顺便在切黄瓜、洗包菜、炸排骨的间隙里,简明扼要地给我讲完了他的前女友。一个天真又势利,陪在他身边,却永远爱着另一个男人的漂亮女孩。

果然是苦情戏啊。

吃掉盘子里最后一块排骨,我一边舔着手指上的酱汁,一边感慨:“魏泽啊,你不去当厨师真是太可惜了!”

“喜欢的话,你随时可以来蹭饭。”魏泽一边说,一边给我递了一碗红豆沙汤圆。

豆沙很甜,汤圆软糯弹牙,喝进肚里,整个人都变得暖暖的。

隔着甜品冒出的热气,望着穿着米色毛衣的魏泽,觉得他好像就是这一碗汤圆。温热细密,甜而不腻,让人一不小心就陷进去了。

汤圆吃完了,梦也该醒了。

我笑着摇摇头,“魏大律师的饭,我可蹭不起。万一把我的嘴吃刁了,你让那些外卖店,靠谁赚钱啊?”

魏泽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开口。我酝酿了一晚上拒绝的话,也只好烂在肚子里。

(四)

我承认,我心动了。

但我没有爱一个人的能力,我准备逃跑了。

那顿饭后,我刻意减少和魏泽聊天的频率,能用一个字回答的问题绝对不会说两个字。

直到,编辑把新的截稿日期甩在我面前。

似乎是和编辑商量好了,五分钟后,魏泽给我发了一条微信:“陪我看场电影吧,我给你讲讲我的初恋。”

大概经历了三秒钟的心理斗争之后,我不要脸的回他:“好啊!就今晚怎么样?”

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的人,是不值得同情的,而我,在这一个坑里摔了七次。

因为同一句话,我陪着魏泽吃了三顿饭,看了一场电影,逛了一次街,看了一次画展,还豁出命来蹦极了一次。

终于,在魏泽家吃完第三顿饭后,我说:“魏泽,下次别给我讲你的前女友了。”

“怎么?你转行了?”

“你真的当我只写狗血小说,从来不读书的吗?《飘》《情书》《傲慢与偏见》《挪威的森林》,你那些爱情故事不都是从这些小说里扒下来的吗?我要是一直不说,你下一次是不是就打算讲《霍乱时期的爱情》啊?”

“既然你都知道,为什么每一次都来呢?”

魏泽的眼神第一次变得锋利,锋利背后,有几分期待,一点委屈。

因为假装不知道,假装为了工作,是我放纵自己来见你,最好的借口。

我没有回答,自顾自地说:“从十三岁那年,我就决定做一个任性妄为的坏女孩了,这辈子,我是不会为谁洗手作羹汤的。你脸上就写着岁月静好几个大字,而我,安定不下来的。”

终于,在听了、写了无数个故事之后,第一次向别人讲出了自己的故事。

讲十三岁那年,父母的婚变。讲母亲放弃的事业,和坚守了十几年的一日三餐。讲父亲手里挽着的那个只比我大五岁的女孩。讲母亲绝望的脸。

讲从二十一层一跃而下的身影。

爱情于我,是只发生在小说里的奇迹。

十几年来,我玩弄着自己笔下的人物,玩弄着他们的爱情。我熟悉爱情的每一个套路,却不能爱上一个人,不能允许别人靠的更近,不能真正走进我的故事。

我知道别人可以在伤痛之后仍然长成健康的模样,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摆脱原生家庭的影响。

但可惜,我不是别人。

这些话,不是说给魏泽听的,是说给自己听的。

魏泽就好像第一缕照进世界的阳光,但我早已长成了扭曲的模样。

我说:“魏泽,我不适合爱情。我是水,是风,把我关在固定的位置,会烂掉的。”

我没说,魏泽,我不适合你,除了痛苦,我什么都给不了你。

(五)

那天之后,魏泽没再联系过我。

我回到了之前的生活,主动接了比之前多两倍的工作,黑白颠倒,日夜写稿。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在黑白文档之间挣扎,没有魏泽的日子,好像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难过。

生活中的插曲总会过去,点亮夜空的流星也总会流走。

我又一次在生死边缘交上了稿子,舒展着麻木的手指,整个人颓在沙发上,看着放了一个小时的泡面,烂作一团,并不想举起筷子。

手机响了,看也没看就接起来,却是魏泽。

久违的声音,依旧是从前的温柔,只一个音节,就让我一层层封存好的思念引爆。

“睡了吗?”

“还没,刚交上稿子。你……”

“我在读书,看到了一首诗,想读给你听。”

他的声音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

“孤独是一只鱼筐

是鱼筐中的泉水

放在泉水中

孤独是泉水中睡着的鹿王

梦见的猎鹿人

就是那用鱼筐提水的人

……”

我在泪眼模糊中找到最冷酷的句子,问:“你半夜打电话过来,是要告诉我,你寂寞了?”

“不是。”

长久的沉默,谁也没勇气挂掉电话。

“我知道不该打扰你,但在读到这首诗的时候,我脑子里都是你。你是鱼筐,是泉水。”

魏泽顿了顿。

“是我的孤独。”

电话被挂断了,我一个人对着那碗泡烂了的面,哭到天亮。

外面在下雨,我听不到自己在哭,就好像,我听不到魏泽的孤独。

(六)

天亮了,雨还没停。

拎着那碗泡面,我按响了魏泽家的门铃。

魏泽冲下楼来开门,下巴上有着青色胡茬,因为惊讶而睁大的双眼中全是血丝。

我是天刚亮的那一刻冲出家门的,因为怕自己多犹豫一秒,就会重新缩进壳里。

于是就这样站在魏泽面前,没有带伞,没有洗脸,没有换掉身上粘了巧克力冰淇淋的睡衣。淋了一场雨,手里还拎着油腻腻的泡面,进了很多很多雨水,一团浆糊。

我将泡面举到魏泽面前,或者说是怼到他脸上:“洗手作羹汤!如果这是我唯一会煮的饭,你要不要吃?”

魏泽愣了很久,久到我都打算逃跑了。

他推开我举着泡面的手,恶狠狠地看着我。

下一秒,把我拉到怀里,这个拥抱一点都不温柔。

虽然我觉得意思到了就好,但魏泽较真地把那一碗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的东西一扫而光。

在第五次从厕所中蹒跚着出来之后,他看着我,指着厨房,用我们认识以来最强硬的语气说:“请你记住自己说过的话,从今以后,厨房对于你来说,还是禁地。”

就这样,我和魏泽谈了一场最庸俗的恋爱,和所有情侣一样,逛街、吃饭、看电影,甜言蜜语、偶尔对骂。

魏泽不再给我机会相亲,哪怕我再三声明只是为了工作。

“你当初见我不也是为了工作?结果还不是耽误了工作。”魏泽笑得实在欠揍,让我几乎有种被骗婚的感觉。

“我说过,我是要走进你人生的,才不会做你狗血小说里的男主角的。”

我一脸心虚地望向他,附和着笑了笑。

感觉有点尴尬,又笑了笑。

魏泽脸上明亮的笑容则逐渐凝固,长大了嘴巴,哭笑不得地望着我,

“不是吧?你!”

 

敲完了最后一个字,我合上电脑。天还没亮,雨还没停,我抱着凉透了的泡面,等待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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