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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历史研究》2016年第3期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曾业英《击椎生不是蔡锷,那又是谁》一文,认为1907—1908 年在《云南》杂志发表诗文的击椎生不是当时远在国内广西的蔡锷,“八九不离十”是当时也在日本的唐璆。2017 年 8 月至 9 月,笔者在丝瓜网站丝瓜网号“老邓说史”公众平台发表系列文章《击椎生不是蔡锷,是唐璆吗?曾业英先生失误》共20期,指出曾业英上文中所有论证和结论全部不符合史实,全部不能成立。《河北学刊》2018年第4期刊发曾业英先生《再论击椎生不是蔡锷而是唐璆》一文,仍坚称击椎生是唐璆。然而,经笔者认真查考,曾业英此文的所有论证和结论仍然全部不符合史实,全部不能成立。其根本原因就是曾先生对史料的阅读理解出现严重的问题。对此,本刊自即日起分十期阐述之,敬请曾先生及广大读者关注。
蔡锷,字松坡,别号(笔名)击椎生
在《历史研究》2016年第3期刊发《击椎生不是蔡锷,那又是谁》一文中,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曾业英先生从唐璆于“光绪三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致梁启超信中发现有“以热血感热血,爱力吸爱力”之语,与击椎生1908年2月28日发表在《云南》杂志第十二号上《苏杭甬铁路与滇川铁路之比较》一文中“以热血感热血,以爱力吸爱力”之语,是“一字不差的用语”(曾先生所谓“一字不差”其实是不对的,不是一字不差,而是还差一字,读者比较即知——引者),于是又如获至宝,立即产生了丰富的联想,并在文章中抛出了一个所谓“特别值得一提”的“结论”:
唐璆的信写在(《苏杭甬铁路与滇川铁路之比较》一文)之前的1908年1月21日,击椎生的文章发表在其后的2月28日。这说明绝对不可能是唐璆引自于击椎生的文章,唯一的可能是击椎生引自于唐璆的信。可是,唐璆的信是一封涉及筹滇协会高层庶务兼调查部长云南人孙志曾的隐私,当时没有也是不便公开的私人信件,不可能为击椎生所看到和引用。那么,便只剩下一种可能了,即击椎生与唐璆是同一个人。
基于此,曾先生又底气十足地宣称自己得出了一个举世震惊的“结论”:
尽管本人迄今尚未发现诸如函札、电文或日记之类的原始文献中明言击椎生就是唐璆的直接史料,但就以上整体事实,特别是这两句一字不差的用语而言,在没有出现新的经得起检验的能证明击椎生不是唐璆的史料之前,我认为仍可认定这个在 《云南》等报刊上发表诗文的击椎生绝非蔡锷,而八九不离十可认定他就是筹滇协会的倡议人唐璆。(详见图一)
图一
对此,笔者在反驳文章中指出,曾先生在上文中“犯了一个最致命的低级错误”,即阴历、阳历不分,将此信的时间由“光绪三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误读成公历“1908年1月21日”(详见图二),因此,曾先生据以进行的论证和得出的所谓“击椎生与唐璆是同一个人”的结论,除了对读者严重误导、对蔡锷严重不公和严重不负责之外,没有任何学术价值和意义!
图二
同时,笔者还指出,此信在唐晋源,唐晋湘所编之《唐璆文集》中还有第二种“西二十一日,缺月”和第三种“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等说法,实际上在此信中,唐璆所署的时间仅为“西二十一日”,即公历21日,至于何年何月并不明确。为此,笔者根据此信中“《筹滇杂志》发刊词,未知先生作就否?恳早付来璆处,以便付印”之语进行了考证,并指出:“唐璆写此信的时间应该离该刊付印的6月8日很近了,极有可能就是1908 年 4 月21 日或5 月21 日。”
对于笔者的以上批评,曾先生耿耿于怀,又在其《再论击椎生不是蔡锷而是唐璆》一文中,对笔者大加笔伐,兴师问罪:
不在这里交代一下当初我是怎样判定唐璆这封信的写作时间是1908年1月21日的,就无法解决究竟是谁“犯了最致命的低级错误”,“既不辨真伪,也不加考证,只要符合自己的主观预设,只要符合自己的‘口味’,不管是牛是马,就不假思索地拿来便用”,因而在“二万多言的文章中,错误连篇累牍,惨不忍睹,不胜枚举”,从而导致错误的结论。
关于唐璆这封写有“以热血感热血,以爱力吸爱力”两句话的信,邓江祁说得很对,的确只署有日子,即“西二十一日”,意谓阳历的21日,既没有月份,更无年份,怎么认定它写于1908年1月21日呢? 坦白说,我并不是从前辈的现成研判中,如认为它写于“光绪三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以及唐晋源、唐晋湘所编《唐璆文集》中记载的其他三种日期中自以为是地挑选一种定下来的,也不是单纯从唐璆此信的内容中判定它写于1908年1月21日,而是与唐璆写给梁启超的另一封信的对比研究中作出这一判断的。(详见图三)
图三
曾先生这里所谓的“另一封信”就是指唐晋源、唐晋湘所编《唐璆文集》中所编唐璆含有日本第二辰丸事件的《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旬函》。为此,曾先生竟不惜以大量的篇幅,将此信“一字不差地抄录”在其文章中,接着又是不厌其烦地逐句进行解释,最后得出结论:
唐璆此信写于此事(指日本第二辰丸事件——引者)之后1908 年2 月中旬之前是毫无疑问的。……依此推算,这封含有“欲以热血感热血,爱力吸爱力”内容的“前函”,不就可以确定写于1908 年1 月 21 日了吗? 这样判定唐璆这封信的写作日期,何错之有? 怎么就是“阴历、阳历不分”,未加辨析将唐璆这封信的时间转换成阳历 1908年1月21日? 又怎么可能是“唐璆写此信的时间应该离该刊付印的6 月很近了,极有可能就是 1908年4月或5月21日”?我判定的时间怎么就不符合事实? 有了这封信的准确时间,怎么可能“不是击椎生的文章引自于唐璆的信,而是唐璆的信引自于击椎生的文章”了!邓江祁凭什么“彻底推翻”我提出的“绝对不可能是唐璆引自于击椎生的文章,唯一的可能是击椎生引自于唐璆的信”这个“特别值得一提”的事实? 仅以这种推后唐璆这封信的写作时间与提前击椎生发文时间的办法来否定“击椎生与唐璆是同一个人”,是不是也算“失败”了? 是不是也算“竹篮打水,全盘皆输”,“美轮美奂的宏伟大厦原来是建立在一片沙滩之上,虽然蔚为壮观,不可一世,但一阵微风过后只能是灰飞烟灭”了?(详见图四)
图四
好家伙,一连八个反问,大有炸平喜马拉雅山,停止地球转动之势!但笔者阅后,又笑了:曾先生连续八个反问,似乎理由十二分充足,其实不然,完全是虚张声势,装腔作势!有道是,“跳得越高,摔得越重。”曾先生以上的“坦白”和抗辩不仅全部不能成立,而且进一步证明,作为中国社科院资深研究员的曾先生,哥哥,你又读错了,因为你至今仍然没有弄清楚阴历和阳历是怎么一回事,仍然阴阳不分!又把“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旬”读成了“1908 年2 月中旬”了。这样一来,莫说你曾哥哥一连八个反问,就是八十个反问、八百个反问,除了再一次证明你曾哥哥连中国妇孺皆知的阴历、阳历是怎么回事也没有弄清楚之外,没有任何作用!
其实,在《唐璆文集》中,唐璆这封含有日本第二辰丸事件的《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旬函》(详见图五)函中并未署明写信的时间,“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旬”是编辑《梁启超知交手札》一书的台湾“中央图书馆”特藏组根据此信内容推定的写作时间,并在信末作注说明:“函未署日期,函中述及二辰丸事,查日本轮船二辰丸因私运军火,为两广总督张人骏所扣留,其事发生于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初,此信当作于是月中旬。”而“1908 年2 月中旬”则是曾先生将此信“一字不差地抄录”并根据“1908 年2月5日广东海关缉获日轮‘第二辰丸’”和“史料记载2月19日,驻北京日使林权助请外务部转告两广总督张人骏释放日‘第二辰丸’”等史料进行论证后“准确判定”的写作时间。尽管双方所确定的时间均为依据日本第二辰丸事件而来,但中国任何一个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人都清楚,“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旬”和“1908 年2 月中旬”,虽然在文字上又均为二(2)月中旬,但一阴一阳,实际时间却大不一样。那么,究竟是台湾“中央图书馆”特藏组推定的对呢,还是曾哥哥论证的对呢?下面就让我们拿史实来说话吧。
图五
1921年,刘彦在其所著《中国近代外交史》中对于日本第二辰丸事件始末的做了详细的记载:
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初三日,日本第二辰丸,密载澳门商人购买日商铳器九十四箱,弹药四十箱,由神埠出发,直人澳门冲过路环岛东二里许停碇,将密输中国内地。广东炮舰探知,以密输危险物论,捕获辰丸,卸日本国旗,代以龙旗。日本政府责中国违法,要求赔偿谢罪。我外务部以辰丸载禁物人中国领海内,准备卸货,实有密输目的,应依税关规则,附共同
调查委员会审议。日政府主张辰丸载物,系澳门商人所购买,停碇处非中国领海,系葡萄牙领海,与中国无干,与税关规则,尤无关系,一方向中国抗论,一方嗾葡国政府乘机扩张澳门之领地。先是光绪十三年,我国承认葡国有统治澳门之权,然未划清境界,至此葡国政府果听日本之使嗾,向中日二国声言辰丸停碇处系葡国领海。日本接此声言,要挟更厉。中国一方斥葡国之无状,一方提议辰丸事件,附仲裁裁判解决。日本欲先决领海问题,主张葡国亦加入仲裁裁判,中国不欲,日本遂拒绝仲裁之提议,将取自由行动,中国不得已,悉依日本之要求,于二月十七日,派军舰会同日本领事向辰丸举礼炮二十一发以谢罪,又赔偿抑留期间之损害,处罚官吏,并收买其铳器弹药以结局。(详见图六、图七)
图六、图七
这就清楚地表明,第二辰丸事件发生于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初三日,即阳历1908年2月4日,完结于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十七日,即阳历1908年3月19日。请问曾哥哥,在第二辰丸事件中,日本何时因何事“特卖号外”,唐璆又何时因何事“血涌气结,食难下咽”?是因为日本“第二辰丸”私运军火商船被中国政府捕获吗?是因为2月19日日使林权助请外务部转告两广总督张人骏释放日“第二辰丸”吗?显然都不是!而是因为“二月十七日中国政府派军舰会同日本领事,向第二辰丸举礼炮二十一发以谢罪,又赔偿抑留期间之损害,处罚官吏,并收买其铣器弹药”,使日本政府在外交中大获全胜,所以日本才举国狂欢而“特卖号外”,大肆庆祝!唐璆也是因中国政府昏聩腐败、丧权辱国的“谢罪”“赔偿”“处罚”“收买”而“血涌气结,食难下咽”!这样一来,唐璆此信就应写于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十七日之后的“数日”,换算成阳历,就是1908年的3月底了。由此可证,台湾“中央图书馆”特藏组推定此信的写作时间为“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旬”算是“靠谱”的,而曾业英先生经过“考证”得出的“1908 年2月中旬”的结论就太“离谱”了,与前者相差整整一个半月!
既然唐璆这封信写于“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旬”,即阳历1908年的3月底,那么,根据正确的史实,按照曾先生自己的逻辑“依此推算”,唐璆这封含有“欲以热血感热血,爱力吸爱力”内容的“前函”,也就应写于1908年3月21日,决不可能是曾先生所辩解的1908年1月21日!
由上可证,曾先生在对有关日本第二辰丸事件史料和唐璆《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旬函》的阅读和理解上又出现严重错误,又将“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旬”误读成“1908 年2月中旬”,从而导致其相关论证和结论无从成立。由此可见,不解决阅读和理解上的障碍,曾先生莫说把唐璆《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旬函》“一字不差地抄录”在文章中,就是把整本《唐璆文集》“一字不差地抄录”下来,也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啊!
综上所述,由于曾先生至今还没有弄清楚阴历和阳历是怎么回事,其《击椎生不是蔡锷,那又是谁》和《再论击椎生不是蔡锷而是唐璆》据以得出的所有结论自然全部不能成立了,击椎生绝不可能是唐璆,只能是蔡锷!
曾先生在《再论击椎生不是蔡锷而是唐璆》一文的最后说:
邓江祁讥讽别人只“摸到大象的尾巴”,连大象的腿、耳朵、鼻子、嘴巴和身子“统统都还没有摸到,就急不可待地断言”击椎生“八九不离十”就是唐璆,“当然是过于天真,过于浮躁,也过于武断了”。令人遗憾的是,邓江祁似乎连“大象的尾巴”也没“摸到”,更不用说其他了。(详见图八)
图八
诚哉,斯言。此话我爱听。正如曾先生所言,我确实“连‘大象的尾巴’也没‘摸到’”,因为我根本就不是用手去摸,而是凭着一双锐利的眼睛去“观照”“大象”,并且饶有兴趣地欣赏着曾先生的“摸象”表演,因而对曾先生的 “摸”情和“摸”技,了如指掌。不知曾先生的这场表演将如何继续下去,我且拭目以待,并奉陪到底!
好了,到今天为止,一共10期的连载文章《曾业英先生又读错了》就要划上句号了,感谢曾先生和广大读者一路相伴和关注。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有何高见,欢迎在下方留言赐教。
预告:下周一起,本刊将闪亮推出击椎生笔名问题论争的收官之作——连载《大写的结论:曾业英先生错了!击椎生绝非唐璆,而是蔡锷》。敬请曾先生和广大读者期待!
蔡锷 后唐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