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车界丨市场监管总局:对电动汽车“随车充”等设备强制认证

导读: 二、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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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张雪 鹿青松

12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一则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决定对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切实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此次纳入的主要包括生活中常见的固定充电桩、移动式充电设施、随车充电设备等。

自2025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同时在确保认证质量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积极采信企业已有的国际认证等检测认证结果,降低企业认证成本、缩短认证时间。

据介绍,通过实施CCC认证,可以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防触电、短路保护、耐火耐燃等关键安全指标进行严格测试,并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展持续检查,有效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切实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屏障。

以下为公告原文:

一、2025年3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产品描述与界定见附件)CCC认证委托。承担相关认证、检测工作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另行公布。

二、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三、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CCC认证通用规则和对应产品实施规则制定认证实施细则,并向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备案后,方可开展认证工作。

四、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当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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