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坛反腐|迄今已有16人被一审宣判,最高获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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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戌源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图为庭审现场。新华社发
12月13日,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案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原党委书记、副主席杜兆才受贿案分别被宣判。迄今,中国足坛反腐已有16人被一审宣判,其中陈戌源被判处无期徒刑。
以下为足坛反腐一审宣判结果汇总:
杜兆才(国家体育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原党委书记、副主席):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李铁(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刘刚(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专职副主席):贪污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刘磊(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武汉市足球管理中心竞赛部原部长):受贿罪、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付翔(武汉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汉市足球协会原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贪污、受贿、行贿、单位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
辜建明(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主席兼秘书长、中国足球协会执委会原成员):贪污、受贿、单位行贿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黄松(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原部长):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谭海(中国足球协会裁判管理部原部长):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戚军(中国足球协会战略规划部原部长):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陈永亮(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
马成全(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原局长、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董铮(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刘奕(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中国足球协会原秘书长):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
于洪臣(中国足协原副主席、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李毓毅(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陈戌源(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