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电价改革开启 部分地区电价顶格上浮 电力股早盘大涨(3)
导读: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从两方面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电价改革首日,江苏省和山东省成交电价上浮近20%,直抵最高浮动电价,主要有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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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从两方面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电价改革首日,江苏省和山东省成交电价上浮近20%,直抵最高浮动电价,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江苏省和山东省是我国除了内蒙古自治区外,火力发电最高的省份,也是除了广东省和浙江省外,电力缺口最大的省份,减排压力也较大。在内蒙古自治区不缺电力还外送电力情况下,江苏、山东、广东、浙江四个省份的外购电力需求最大。二是电价接近20%的“顶格上浮”成交,说明购电省份电力市场需求旺盛,当地经济发展动能强劲。
实际上,8月份至9月份已有部分地区出台电价改革方案。例如,贵州、广东等省份先后发布通知,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下浮一定比例,形成高峰电价和低谷电价,从而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此外,浙江省发改委将分时电价政策调整范围为大工业电价用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一般工商业、居民、农业生产等电价用户的分时电价政策本次不调整;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自2024年起全部执行分时电价,具体价格和峰谷时段另行制定。
IPG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竞争化与市场化交易形成的电价,可以较好地平衡发电侧、配电侧与电力用户的供求关系,引导电力资源配置与产销,促进电力生产以提升电力保供能力,是现阶段平衡电力市场各方矛盾冲突与利益诉求的较好方式。
“价格机制改革是电改的核心”,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向《证券日报》记者解释,电价改革的意义是缓解当前煤电矛盾和限电现象,缓解电力供应紧缺的困境;是使电价更好反映电力市场供需形势和发电企业成本变化,建立市场化的电价形成机制;是引导工商企业和居民理性用电、绿色用电,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