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联合出台58项措施共建西部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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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12月23日电(记者刘恩黎、朱高祥)《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联合实施细则》近日发布,提出加快建设立足中国西部,面向东亚和东南亚、南亚,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西部金融中心。
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的细则,是川渝两省市认真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具体举措。
据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介绍,细则明确了8大任务,提出了58项具体措施。内容涉及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深化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稳妥创新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等。
细则明确,推动重庆、成都打造西部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完善金融机构落户激励政策,加快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鼓励国际多边开发金融机构设立服务共建“一带一路”、中欧班列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的业务拓展中心和运营管理中心。
为推进成渝地区金融市场一体化,细则提出,支持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成渝分支机构依法在成渝地区开展跨区域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合作;争取在成渝地区开展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跨区域批量收购不良资产试点;探索建设西部数据资产交易场所,在健全数据资源产权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建立大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
在深化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方面,细则提出探索建立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框架下的资金互通机制,研究开展与新加坡、日本双向投融资,逐步扩大至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探索开展重庆与新加坡基金互认试点,支持两地公募基金公司向对方市场公开销售基金产品;同时,持续提升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对外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支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双向投融资。
为有序推进跨境金融业务创新,细则还提出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提升跨境证券投融资汇兑便利水平;支持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在成渝成立实体企业,不断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在成渝地区的应用场景。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