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发布关于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实施引入境外交易者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导读: 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网站9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已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实施引入境外交易者业务。当日结算时再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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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新闻网1月9日电 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网站9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已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实施引入境外交易者业务。
实施时间自北京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09:00起。交易合约为OI2303、RM2303、PK2303和后续期货合约,以及上述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期权合约。
外汇资金使用方面,境外交易者可以使用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目前郑商所规定可用于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折扣比率为0.95。当日闭市前外汇资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当日结算时再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重新确定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并调整折算后的金额。(中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