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矿泉水品牌称水源来自白垩纪 专家: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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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瓶有年头的水,比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还有年头。”近日,一名网友发视频称买到了一瓶名为“川西第一泉”的矿泉水,瓶身标签宣传“源白垩纪地质层的泉水”。该网友认为“第一泉”的提法涉嫌违反广告法,同时对“水源自白垩纪地质层”持怀疑态度。
3月1日,上游新闻记者拨打了该品牌所属公司“广汉川西第一泉饮品有限公司”的服务热线,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这个水的水源在龙泉山脉,我们这个位置(记者注:厂址是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连山镇涌泉村五社)有一个涌泉的泉眼口,水系就属于那种。”当记者询问“那种”是否就是白垩纪时,工作人员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对,就是那个时候形成的,经过了很长的时间,才能形成地下水带。”
▲四川一公司号称自己出品的矿泉水源自白垩纪。 图片来源:网络
就矿泉水的制造过程,工作人员介绍道:“我们厂家的水源有一个自涌泉,水采自泉眼口,经过过滤之后才进行销售的。”从瓶身标注来看,“川西第一泉”的水源是白垩纪地质层基层裂隙承压水。
工作人员对水源的解释,是否可以认为水就是来自白垩纪?3月2日,记者采访了重庆南江地质队地调中心总工程师李德龙。他表示:“这种观点是不严谨的。大气降水是主要的地下水补给来源,白垩系地层中的砂岩,一般含有硅酸盐、锶等矿物元素。水在岩石中经过长时间的循环径流,岩石中微量元素被带出来了,才能形成矿泉水。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白垩系地层中的矿泉水就是来自白垩纪。因为白垩纪大约开始于1.45亿年前,结束于6600万年前,历经7900万年,是一个漫长的地质时期。矿泉水年龄是流经岩石的时间,这个时间少则十几年,多则几千上万年,但总的来说矿泉水年龄比岩石年龄短得多。”
从川西第一泉的成分表来看,锶含量为0.15-0.30mg/L、偏硅酸含量为20-46mg/L,平均值超过了锶≥0.2mg/L、偏硅酸≥25mg/L的矿泉水标准,因此李德龙认为:“从目前的检测结果来看,泉水是达到了矿泉水的界限指标要求,但只能推断该泉水是在白垩系地层内经过了长时间的循环、径流,不能说泉水产生于白垩纪。”
▲矿泉水认证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曾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在广告执法实务中,一般也将“第一”、“销量第一”认定为《广告法》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因此网友认为“川西第一泉”的提法涉嫌违反《广告法》。
对网友提出的疑问,工作人员回应:“我们现在厂名字就是广汉川西第一泉饮品有限公司,上一次我去政务中心办事的时候,别人也问了这个问题,意思说厂名字不能标为第一,但这个是2016年走正规程序办的,就延续了下来。”
就川西第一泉存在的名称疑问,记者询问了一名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他认为:“川西第一泉是一个注册商标,虽然名字是有点打擦边球的意思,但是既然是注册商标,使用起来就没有问题。”
就网友对“第一”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质疑,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有丰富知识产权案件处理经验的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郑龙飞律师,他就网友视频所反映的问题详细了解后表示:“川西第一泉已于2017年成为32类矿泉水等类别注册商标,所以可以正常使用在该类商品上。另外,矿泉水瓶身上印刷的‘川西第一泉’中的‘第一’是整体行使用,并非单独突出使用,所以不存在违反广告法的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不过郑龙飞律师同时也指出:“根据矿泉水生产企业提供的报告文件摘录的表述,宣传使用‘源白垩纪地质层的泉水’的表述可能不是特别精准,可能存在不符合《广告法》的行为,我建议该企业应该对商品、广告中使用的图片、视频、图形、广告用语、关键词描述、商品性质描述等进行合规审查,警惕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