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打好护航春耕主动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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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备春耕、保春种,确保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事关全年粮食增产、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事关全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连日来,各地政法机关延伸服务触角,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工作,排查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确保不误农时、不影响春耕,为粮食安全提供高效法治保障。本报今天特刊发一组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大地回春,遍野农桑渐起。放眼广袤田野,从江南到华北,从梯田到黑土地,旋耕机在田间来回穿梭,农户在地头翻耕破土……紧抓春日好时光,一幅春耕图景正在大江南北徐徐织就。
2月13日发布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一年之计在于春。做好春耕备耕生产,是确保全年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关键。
连日来,各地政法机关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牵引,不断延伸服务保障触角,强化涉农违法犯罪查处、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打好护航春耕主动仗,确保粮食安全“开门稳”。
守牢耕地红线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某镇的一片麦田里,绿油油的麦苗在寒风中迎风摆动,充满生机。徐州市人大代表李雷向专程回访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的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检察官感叹:“看这长势,今年肯定是个丰收年啊!”
然而,半年前,这片耕地上还布满了大片乱搭乱建的禽类养殖棚。去年3月,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时,徐州铁检院发现该情况后,向当地相关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制定合理整治方案,分批次分阶段推进整治,在做好养殖户安置保障的同时,引导村民逐步、有序拆除养殖棚,确保耕地保护政策落到实处。
经过徐州铁检院和当地政府的共同努力,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得到有效整治。截至目前,当地被非法占用的约180亩耕地已清理出近14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近130亩,近80亩耕地得到复垦。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为核心的耕地保护法治体系;民法典、刑法对耕地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长期关注耕地保护问题的广西大学农业经济管理系主任陈新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在部分地区偶有发生,衍生出的社会矛盾纠纷亦不鲜见。因此,应加快推动耕地保护法立法进程,及时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禁止性规定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实现耕地保护“长牙齿”硬措施法治化,严格管控耕地用途,守牢耕地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春耕的大环境中,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破土、萌发。然而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现阶段的不完善制约了农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建议通过‘小、快、灵’的立法增强土地流转相关政策规定的针对性、适用性,助推农地有序合法流转和一些城镇、园区低效闲置用地问题的解决。”陈新建补充说。
规范农资经营
“感谢检察官现场普法,让我们销售者认识到了农资安全的重要性,明白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严重后果。我们今后一定严把进货质量关,做到合法经营。”一位农资经销商这样表示。
为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连日来,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联合社区街道、派出所对辖区5家农资经营场所在售农作物化肥、农药、种子等,进行农资产品安全风险排查。经排查,部分农资经销商铺存在销售台账记录不全、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从农资经营安全、环境保护、粮食安全等角度,对农资经销商进行现场普法,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今年春耕以来,各地政法机关纷纷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加强行刑衔接,细化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制度规范,形成“信息共享、事先介入、联合行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营造安全的农资消费环境。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对侵害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威慑力,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种子法完善了侵权处罚赔偿和行政处罚制度,将惩罚性赔偿数额的倍数上限由3倍提高到5倍;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同时,对于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行为也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走出有法可依的第一步后,如何让法条“掷地有声”,成为护航春耕的第二道必答题。
“在现实中,很多农民朋友存在法律盲区,遇到问题时不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时即便买到了假化肥、假种子,由于损失不大,就不去报案,无形中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陈新建说,政法机关在规范农资经营的同时,借助现有案件以及频发案件进行一些法律基础知识的讲解,能够有效提高群众法律知识水平和维权意识,从而提高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从源头上严防假冒伪劣农产品流入农村市场,净化农资市场,预防坑农害农案件发生。
化解矛盾纠纷
“法官,没想到你们在我们家门口巡回办案,真的很方便。”前不久,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法院“薯草法庭”干警背着国徽,抱着卷宗,前往位奇镇某村对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进行巡回审理。
审理结束后,主审法官就土地承包、农产品种植等方面的问题和村社干部进行了沟通,并对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释明和解答,通过以“巡”释法、以“巡”普法,引导农户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有效防控土地流转和农产品交易方面的风险,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纠纷发生。
山丹县法院“薯草法庭”设立以来,为优化马铃薯、饲草等特色农业发展,助力县域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目前共办理“薯草”案件30余件,涉案标的300多万元。
护航春耕,并非只有惩罚、整治的“硬措施”,执法与普法并举,才能让法治的“最后一公里”真正落到实处。
进入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民警化解纠纷、打击违法犯罪、服务春耕生产的足迹遍布生机勃发的广袤田野。广西各级公安机关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契机,细化“六进六访”工作措施,走村屯、访农户,掌握了解农村主要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春耕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当广袤的黑土地按下备战春耕生产启动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也已整装集结,同频吹响又一程护农冲锋号。
发传单、拉条幅,开展“护卫春耕”主题道路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大篷车”走街串巷播放事故警示片,建立权益人鉴定“绿色通道”,定期开展为农用车粘贴反光标识行动……一系列举措让各类安全知识宣讲深入基层、根植民心,营造护农打假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政法机关深入辖区田间地头服务春耕值得称赞。”陈新建表示,要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合理诉求基础上,及时发现、妥善处置涉及邻里、边界、用水、用地等各类矛盾纠纷,引导群众讲法规、讲政策、讲和谐,有效防止矛盾激化,让群众集中精力抓春耕生产和田间管理。
图① 2月23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公安局汀东区域联合派出所社区民警深入辖区田间地头,开展护航春耕活动,向群众宣传反诈知识。
刘瑾 摄
图② 春耕春播时节,贵州省赤水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开展“绿剑护农”行动,对市场销售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进行拉网式检查,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本报通讯员 王长育 摄
图③ 2月20日,甘肃省临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辅警到辖区农资经营点,对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等农用物资进行全覆盖检查。
本报通讯员 安学海 摄
图④ 2月21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回访受污染土地修复情况。
马红飞 摄
【编辑:王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