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热讯:结合本土经验修订,这本手册为上海学生欺凌防治提供全链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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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给同学起绰号算不算校园欺凌?”“学生之间推一下就算欺凌,我们体育课都不敢上了……”近年来,社会高度关注学生欺凌事件,但到底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而各方又该如何落实防治责任,一直是伴随问题。今天,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发布《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指导手册》2.0版本,围绕学生欺凌的界定、学校如何防治学生欺凌、教师如何防治学生欺凌、家长如何防治学生欺凌、学生如何应对学生欺凌等内容,并从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不同视角,将学生欺凌防治转化成各方能看懂、可操作、符合规范的具体指导,为本市学生欺凌防治提供全链条的工作指引。“《手册》不仅明确了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责任,同时明确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社会工作者等各方的责任,还从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明确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职责等角度,压实了相关主体的责任。”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手册是2019年发布的《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指导手册》的升级版。一方面,《手册》内容与时俱进,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学生欺凌防治最新规定的深入贯彻;另一方面,结合“2021-2023年上海市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三年专项计划”,梳理了在各中小学校发现的相关问题,吸纳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在防治学生欺凌方面的经验与做法,让《手册》更具有操作性,更符合上海校园安全特点。
比如,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0条第3款规定的“学生欺凌”的概念,《手册》将学生欺凌概念解构成“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行为要件”“结果要件”等要素,为学校、教师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再如,实践中,学生欺凌防治存在“预防难”“发现难”“处置难”等三个主要难题。《手册》针对预防难,分别就学生欺凌的五种主要类型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针对发现难,提出了加强重点场所监管、关注重点人群、开展专项调查等常规举措,并从“九个异常”角度提醒家长,孩子可能遇到了学生欺凌;针对处置难,规范了学生欺凌处置的流程与具体方式,方便学校、教师掌握。还有,针对严重的学生欺凌事件,《手册》突出公安、司法处置,在学生欺凌处置环节创新性增设了需司法机关介入处置的学生欺凌一节,明确报告和处置流程,学校、教师与司法机关配合衔接的具体义务等内容,介绍司法机关根据学生欺凌严重程度开展分级处遇的制度机制,重点吸收了上海检察机关将司法保护积极融入学校保护的创新成果。同日,长宁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团区委会签《长宁区关于加强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结合长宁区情及未成年学生特点,区教育局下属专门学校新元学校拓展功能,统筹全区中小学行为偏差未成年学生的专门教育和矫治指导工作。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团区委等负责指导、参与学校相关学生预控排查、教育矫治、法治宣传工作,并将根据需求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支持,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将通过集中探讨解决方案,不断优化专门教育矫治工作。在尽可能降低对其他学生不良影响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行为偏差学生融入正常学习生活的阻力。同时,全面封存教育记录,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无痕”回归正常的学习、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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