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神”贪官违规动用2.2亿财政资金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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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安徽省领导集体赴省党风廉政教育馆开展主题警示教育。省委书记韩俊出席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省政协主席唐良智,省委副书记程丽华,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负责同志出席。
据中安在线报道,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馆是开展党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平台。展馆以“永远在路上”为主题,分为序厅、主展厅和尾厅。韩俊等首先来到序厅,认真观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他深有感触的说,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要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随后,韩俊等依次参观“纪律立党﹒从严治党”“廉润江淮﹒清风扬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忘初心﹒永葆清廉”四个展厅。在一幅幅图片、一个个案例、一份份忏悔书前,韩俊不时插话询问,与周围同志交流。他语重心长地说,这些案例很多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不少都是熟悉的人、熟悉的事,教训非常深刻,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课、思想课、廉政课,也是过了一次党内生活、接受了一次党性锤炼。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卫视“安徽新闻联播”节目画面显示,上述展览介绍了安徽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树隆案。展板标注,陈树隆“集政治攀附经济贪婪道德败坏于一身”,并称其“亦官亦商”“迷信大师”。
其中,在“亦官亦商”一节,上述展览展板提到,陈树隆任芜湖市市长时违规动用2.2亿财政资金炒股;任芜湖市委书记时利用内幕信息获利4400余万元;任省委常委时将收受的8000万元用于投资信托产品获利6亿元,将收受的7800余万元入股某公司,并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该公司上市。
此前,陈树隆被成为“股神”贪官。
陈树隆出生于1962年11月,是一位安徽本土官员,其从政经历一直在安徽省内,并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系统及安徽经济重镇芜湖市。
在安徽政界,因为财政金融领域专长以及在这一领域的从业资历,陈树隆被视为安徽金融探索的核心人物。他曾一度在中国证券行业标志性事件“327国债事件”中崭露头角,并一手主导创立了现为安徽本土最大证券公司的国元证券。
2003年12月至2011年12月整整8年间,陈树隆在芜湖历任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直至市委书记等实权岗位,并于2011年12月以省委秘书长、芜湖市委书记的身份入列安徽省委常委,成为省部级大员。
在其主政芜湖期间,陈树隆还曾造成过逾29亿元的国家经济损失。
据厦门市检察院此前指控,2009年至2011年12月,陈树隆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在引进和建设相关项目过程中,违反组织议事、决策程序,擅自决定给予相关企业设备补贴,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1.24亿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擅自决定对相关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7.92275亿元。以上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9.16275亿元。
此外,2009年至2015年,陈树隆作为相关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1.21257411亿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3746627亿元;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3205.8285万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3031.1731万元。
2011年入列安徽省委常委后,陈树隆先后兼任了省委秘书长、副省长、常务副省长等职,直至2016年11月被查落马。
2018年7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2019年4月,陈树隆一审被判无期。
在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巡视办、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中,陈树隆坦言:“我当时应该说有担忧,但是担忧不是太大,主要是觉得一些操作不会被发现。”
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在专题片《巡视利剑》第三集《震慑常在》中表示,有人吹捧陈树隆为安徽的股神,陈树隆利用自己熟悉股票、期货交易的专长,以及在金融行业积累的人脉资源,作案的特点十分明显。表面上打着招商引资、金融创新的幌子,然后给他选中的一些上市的公司或者私营企业大量的政策优惠、财政扶持,在背后利用职权购买原始股、炒作股票,这样来获取暴利。
《中国基金报》等媒体还在报道中透露一个细节:根据他曾经一位下属所说,刚到芜湖时,陈树隆曾赢得“不爱钱”的好名声。在芜湖的干部大会上,他发过狠话:“谁也不要琢磨给我送钱。我在资本市场,点一下鼠标就几千万。想要钱,就不来当这个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