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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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泉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3年至2021年,张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共计39379元。为其女举办婚礼期间,收受单位职工及家属礼金共25300元。2015年至2016年,张凡安排财务人员使用公款为其缴纳电话费共计10000元。2014年至2017年,张凡使用办公室实际面积47.4平方米,超标23.4平方米。张凡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酒泉市纪委监委给予张凡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敦煌市残联原三级主任科员李晓玲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至2020年,李晓玲在分管市残联财务工作期间,使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和同事私家车加油25次,共计5972.25元。李晓玲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月,敦煌市纪委监委给予李晓玲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玉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张付文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2年8月2日,张付文为庆祝其子考入大学,邀请单位干部职工共计12人举办升学宴,收取礼金共计4500元。2023年2月,玉门市纪委给予张付文党内警告处分,收受礼金已退还。
原标题:酒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责任编辑: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