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友强吻很多次!他是不是不爱我_解读被网暴、流量掩盖的“校园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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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歌是2013年北京地铁反性骚扰地铁快闪活动当中姑娘们的 启示曲
因为视频没有被广为流传下来,现在就只剩下了歌词。
11月25日也就是昨天为联合国指定的‘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你听到女人在歌唱吗》
歌词:
你是否和我一样
坚信这世界应平等
这是首传唱自由和尊严的
女人之歌
你可愿和我一样
为权利抗争到老
打破沉重的枷锁
找回女人的力量
我想出门不害怕
想美丽不被骚扰
请保护我别困住我
为何我失去自由
快醒醒吧抓住他
犯错的人不是我
我为自己而歌唱
不做你评判的对象
我爱我独特模样不论它是
美丑或瘦胖
我有闪光的梦想
我也有丰富的欲望
面对怀疑和嘲笑
艰难中我成长
写在文章前
“清华学姐”事件,上热搜了。连续数日,只要以“清华学姐”作为开头的随便一个什么话题,阅读量轻松过万、十万+。
一、事件经过
先来屡一下事件经过,2020年11月17日,清华大学2020级一名男生在学校食堂用书包蹭到了一名2019级美院女生的臀部。
根据当事女生的同学描述,当时食堂里只有寥寥四人,不至于会拥挤导致碰擦。女生怀疑自己遭到男生侵犯——摸臀,第一时间要求查看监控,希望核对客观证据(当时在场的女生同学已公开作证)。
男生否认,表示可以调取监控以证清白。女生为维护自身权益,要求查看男生的学生卡。当晚去学校保卫处登记调取监控,但监控要隔天才能调看。
女生当时的情绪激动,认定自己遭遇了咸猪手。遂将此事公布到朋友圈以及院系大群,并曝光了男生的一些个人信息,诸如:戴眼镜,灰绿白相间棉衣,身高160+。
并发表了“小东西我确实不能暴打你一顿,但我先让你在我朋友圈社死吧!”这条不当言论。
但在当晚去过学校保卫处后,女生也很快意识到了自己言行过激,随即发了第二条朋友圈,表示在监控调出来之前,先隐藏上面这条微信,待证据确凿后再视情况公开。
女生的诉求是,男生的纸面道歉。
11月18日,女生查看到了监控被男友强吻很多次!他是不是不爱我_学姐事件未平,清华学妹又遭强吻|被网暴、流量掩盖的“校园性骚扰”,但仅仅是一个背面的视角,只能看见一个黑色的东西从她身体擦过去,从视频监控并不足以证明男生对其进行了猥亵。
为了不将事态继续扩大,女生随即向男生道歉,并在清华树洞长文澄清事情经过,以期了结此事。随后删除了所有已经发布的不当文字。
女生的道歉声明有三个要点:一、为自己发表的误解言论对男生造成的不良影响深感抱歉。
二、对自己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在朋友圈与院系大群内(仅这两处)发布事件及公开男生的个人信息深表歉意。
三、希望大家能谅解她作为女性遇到此事时的第一反应,并提醒姐妹们注意安全。微信原话为:“即使是误会,像这样查证澄清的方式就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尽管女生向当事男生道歉、删除了不当言论,但事情还是不受控制的在网上迅速扩散了。
11月19日,女生发表了一份更详细的公开解释及道歉声明。非常诚恳,能从字里行间看到她满满的歉意,并对事件的一些细节进行了详细澄清及说明。
从11月17日事发当晚,一直到11月21日,女生先后向男生本人,及在朋友圈、院系群内至少三次道歉,删除了在朋友圈发布的言辞不当的信息。
她本人确认扩散事件的地方只有两处:朋友圈和院系大群。她在这两处都进行了澄清,积极消除影响。
学校辅导员事后也发声:“女生不希望进一步扩散和传播男生的个人信息。她甚至还想帮助男生挽回声誉。”
而且,当事男生在得知女生想在公开道歉的声明中,公布她自己的个人信息以表诚意时,还表示想要保护女生的个人信息,以降低此事的伤害和影响。
很可惜,这些积极正面、极为有用的信息在事后扩散至网络上的大多数公众观点文里被男友强吻很多次!他是不是不爱我,完全被隐去了。
二、发酵——另一场风暴的开始
事件到11月19日本来就应该结束了,就是一场误会而已。尽管当事女生有一些言辞过激,但适时纠正了不当言行,最终当事双方也都圆满和解了。
但这不是结束,而是另一场风暴的开始。
从11月17日女生把此事短暂的发到朋友圈和院系大群内开始,就一直在发酵。虽然事发当晚女生隐藏了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但已经被人扩散出圈了。
数不清的公众号,热门微博以“清华学姐”为关键词,发布对此事的各种观点文,纷纷收获了10万+的阅读量。
而事件里的一些关键点,却被各种“解读”。
比如:“学姐要求查看男生的学生卡”这个举动,最后演变成了“学姐强行查看学弟的学生卡”、“学姐不依不饶,强行查看了学弟的学生卡”、“但女生等不及了。她强行翻看了男生的证件,并在自己的朋友圈曝光了男生的个人信息(姓名、学号)。
再比如:“学姐第一时间要求查看监控”这点,几经“加工”变成了“学弟表示,可以调取监控证明清白,但是学姐不信啊”、“学弟否认自己性骚扰,表示可以调取监控证明清白”、“她并未像学弟提议的那样两人一起立刻查看监控视频,而是拿过对方的学生卡,记下来相关信息,在朋友圈公开”。
以上的描述均无信源可查,也查不到直接证据。与当事女生、在场同学、学校辅导员的发声完全不符。
公众号人格志发表了大段没有任何信源的描述:接着,这位清华学姐就开始了表演,她施加言语威胁,表示报警,抢夺学弟校园卡,制造围观。
任凭这名可怜的学弟拼命解释,指天发誓,可是,大家已经不相信他。猥亵的标签,贴在他的身上,怎么也扯不开。这名清华学姐挥动着“女拳”……
明明就是一件很平常的误会,双方也已经达成了谅解。但在这些公众号上,当事男生反而成了“可怜”的受害方,而当事女生被说成了“女拳”,究竟是谁在给他们“贴”标签,一目了然。
还有,只有四人在场,是如何形成的围观?很明显就是写手自己脑补的现场画面罢了。
知乎上开始出现各种匿名用户为男生发声,以当事男生口吻、视角发表的文章。
最典型的一篇——“清华大学一学姐称被学弟性骚扰,并公开其身份信息至社交媒体后……”。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口吻描写男生自己被误解、冤枉后如何痛苦,如何抑郁,甚至要留下遗书以死以证清白等等。
后经《潇湘晨报》的电话采访证实,当事男生确认并没有在知乎上发表过这样的文章,纯属假消息。
从逻辑上来讲,男生都已经和女生达成谅解了,那些想替当事男生发声的陌生人,究竟想伸张什么样的“正义“?或者想以伸张“正义”之名达到什么目的呢?
微博上关于“清华学姐”事件,除了有大量声讨、谴责女生的文章外,还有大量以“清华学姐”为关键词的视频发表各种奇怪的观点,来抢夺眼球和流量。
11月22日,一个名叫“破破的桥”的博主,发了一则题为“如何通过小事件来爆出大流量”的视频,获得了50万个赞,播放量高达870万次。以“清华学姐”事件作为模板,教大家如何打造流量。
视频中,博主直言不讳,真相没人会关心,大家关心的是事件中的爆点如何被打造的。
网络自媒体打造爆点的三个手段分别是:营造故事感、煽动情绪、挑动群体对立。博主认为知乎上那篇文章的真实性没有人在乎,重要的是读者因此产生了共情。
为什么“清华学姐”的事件,会上热搜?这样看就懂了吧!
三、关于诽谤、诬告和被误会的
当这件事被大量扩散后,事态发展已经不是当事男生、女生所能控制的了。
个人信息通过人肉搜索被大量曝光,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院系,男生女生的照片,父母工作等等。
连美院低分、长相普通也成了“网暴”和攻击女生的素材。B站甚至还有各种恶搞“清华学姐”的视频推送。
吃瓜群众早就已经不关心真相是什么,谁对谁错,猥亵与否,也没有人关心高校女生遭遇性骚扰、性侵的现实艰难处境,转而指向了当事女生诽谤男生,诬告男生,“社死”男生。
关于女生的行为算不算诽谤,《潇湘晨报》采访了律师。
诽谤罪很重要的定义是,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依照这个定义,学姐本人是认为学弟确实对她进行了“不受欢迎的肢体接触”。
并非已知的虚假事实,而是主观认为自己发布的是事实。这怎么就成了“诽谤”?
那么,知乎上那篇“假”文章是不是也算诽谤呢?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如果知乎上那篇“假”文章已经被学校辅导员和当事男生确认是假的,不但作者是诽谤,知乎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传播责任惩罚。
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在这场事件中,仅以朋友圈信息和一篇假文章来作为传播素材,就导致了事件从一开始就是失真的。
用“诬告”这个词描述清华女生事件是错误的。
诬告是指出于主观恶意捏造事实陷人以罪,可是当事女生背后没长眼睛,她主观上是感觉自己被以包为遮挡咸猪手了,从她的视角出发是在维权,而并非故意碰瓷构陷男生。
她确有一些不当言行,但调取视频之后立即采取了补救措施——诚恳道歉、消除影响。
按照恢复名誉权的法律准则来说,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个女生都做到了,而且态度诚恳、认错态度积极。
从这个角度看,清华女生哪里“诬告”了?但网络是真真切切对她进行了“网暴”。
再从实际的诬告率来看,有关统计显示,相比现实里大量真实存在的性侵案、性骚扰案,被警方认定的诬告率只有2.1%。
被“误会”的结果:是有那么多性骚扰男性的反噬。
如果没有那些性骚扰的人,可能清华学姐的过激反应也就不会有了。
公众应该关注的是“性骚扰”这件事的本身,而不是去怪罪一场误会中的当事人。
假如社会上没有性骚扰这个现象了,那诬告或误会性骚扰这个事情也就不存在了。
而利用清华学姐事件去歪曲整个女性群体的形象,把所有女性都看成是诬告者才是最可怕的制造群体对立。
11月20日重庆自媒体大V“乐居重庆”发了一条微博,表示,在看了清华学姐这个新闻后,果断开除公司里所有的女性员工。他表示担心自己的男性员工被社会性死亡。
四、清华学姐之后续影响
“清华学姐”事件的确是引发了网友的集体沸腾,众多男网友意识到此事对男性群体的影响不大,甚至有利好之势后,开始借势打擦边球。
我一直关注的一个时尚博主群里最近混进来了一些男性账号,骚扰一位将近80多万粉丝的女时尚博主。
其中有四个男性甚是猖狂,跑到几百人大群里对群里女孩子集体性骚扰。言语污秽,全是谩骂之词。
五、清华学妹又遭强吻
就在网上纷纷议论“清华学姐碰瓷学弟咸猪手”的第二天,清华美院再次爆出另一起“清华学妹”遭强吻事件。
11月21日晚20时左右,一位清华学妹被博三学长叫出去散步,两人刚认识,并不相熟。
她的同学讲述了“清华学妹”从被牵手到被拥抱,不断后退又被强吻、舌吻的僵硬过程。中间他们还讨论到“清华学姐”事件,学长说“美院的女生好可怕啊”。
据学妹的同学说,她们认为学妹被性骚扰了,因为她不断强调她当时想要逃跑,害怕面对博士学长(因为到学期末都会和博三学长在一个项目中)。
学妹甚至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完美受害者(她强调她不该出门,不该被牵手更不该被拥抱亲吻,以及她没有在这个过程中高声呼喊以及抵抗)。
所以,她选择了隐忍和不曝光。
在这令人窒息的讲述中,你是否能感受到女生的无力反击、极度的恐惧,以及男性凝视下,女性被严苛的审视和清算?
“不完美的受害者”这种强加在女性身上的、道德层面的桎梏,正在戕害更多的年轻女性。
我不完美,我的遭遇也应被看到、被听到
从鲍毓明案,到受害者穿红内裤被QJ却判QJ者无罪,再到近期发生的“方洋洋”因不孕被夫家折磨虐死案,以及清华学姐、清华学妹事件,女性都是不完美的受害者。
方洋洋因不能生育,就要被丈夫一家虐待残害吗?女性因为穿红内裤就应该被QJ吗?
清华学姐误会学弟,就应该遭遇网络暴力吗?咸猪手事件一次乌龙,就能掩盖它的存在和发生吗?
清华学妹因为同意出门见学长,就该被强吻吗?强吻过程中因为没有高呼和抵抗,就能说她没有被侵犯到吗?
大多数受害者都是不完美的,也不是所有受害者的行为都能合法合理合乎道德的。但即便受害者并不完美,她们毕竟还是“受害者”。
相比完美这个词的重要性,受害者更应该被看到、被听到、被法律公平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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