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技成果要“转”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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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创新指标在全球排名已经从2012年的第34位跃升到2022年的第11位,顺利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这是我国科技实力跃升的体现,科技赋能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
加速科技创新,离不开科技成果转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围绕激发转化活力、优化转化机制、畅通转化路径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有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别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高校专利转让及许可合同数量突破6.5万项,专利转化金额从2012年的8.2亿元增长到88.9亿元,增幅接近10倍。高校以技术开发、服务咨询等形式,获得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费总额快速增长,在支撑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高等院校是我国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新形势下加速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实力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这一重要论断,明确了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出发点,即应对教育、科技、人才进行统筹安排、一体部署。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高校应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锻造更多“独门绝技”,同时要进一步围绕促进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生态环境,提升成果转化效能,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需要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应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结合人才评价改革工作,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分类评价体系,科学体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导向,增强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意愿。
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需要构建完善的政策制度体系,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涉及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人事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针对职务科技成果披露、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面制定规范化制度,对于关联交易、兼职、离岗创业等情况设计合规化审批程序,做好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在符合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前提下,畅通转化路径,让好成果能够“转得了”。
从经济角度而言,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同时将技术转化为产品、走向市场需经历漫长且复杂的过程。一方面,应进一步强化高校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转化成果的培育孵化,更好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高质量发展需要。科技部和教育部于2021年起联合开展了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工作,推动高校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强化能力建设。另一方面,应增进高校与市场的深入有效沟通。可通过组建技术经理人团队,全方位、全流程介入科研团队研发活动,在概念验证、技术中试、高价值专利布局培育等方面提供精准专业化服务,并引导政府基金、创业投资、产业基金与高校合作,为成果转化提供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助力科技成果“转得好”。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科研人员“不敢转”“不愿转”的心理,需通过制度设计与激励机制等办法破解这一难题。应在制度设计中明确尽职免责条款,完善集体决策、公开公示制度,并保证其贯彻落实,解除科研人员在转化方案、出资定价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尽可能帮助其规避决策风险。
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广大高等院校应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要,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创新氛围,更好地与国家战略需求结合,推进科技成果高效率和高质量转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行稳致远。 (作者:王 欣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