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三名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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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5月23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法核准,5月23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倪笃群、王小山、孙保昌依法执行死刑。
罪犯倪笃群系湖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间,倪笃群隐瞒真实身份,通过QQ聊天等方式选择小学或初中女生为犯罪对象,假借恋爱之名,采取胁迫、哄骗、利诱等手段,先后强奸幼女6人、未成年少女1人,其中长期、多次强奸4人,造成2人怀孕流产。倪笃群还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精神控制,教唆、诱骗被害人寻找10岁左右的留守女童供其强奸。第一、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倪笃群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罪犯王小山系山东省安丘市劳务人员。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1月间,王小山通过QQ聊天等方式,选择小学或初中女生为犯罪对象,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胁迫、哄骗、引诱被害人发送裸体照片、视频供其观看,实施“隔空猥亵”,后根据被害人性格、反抗程度,选择部分被害人以公开裸体照片、视频相威胁,带至宾馆等处,伙同同案犯轮奸,或单独实施强奸,共强奸幼女3人、未成年少女2人,猥亵幼女9人,强制猥亵未成年少女4人。此外还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第一、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小山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罪犯孙保昌系河南省鹤壁市无业人员。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间,孙保昌隐瞒真实身份,通过QQ聊天等方式,选择小学女生为犯罪对象,胁迫、引诱被害人发送裸体照片、视频供其观看,后以公开照片、视频等相要挟,将被害人约出见面实施强奸,对强奸过程拍摄视频,再以公开所拍视频胁迫被害人继续发生性关系,共强奸幼女4人、猥亵幼女3人。孙保昌曾因强奸幼女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满一年又强奸幼女,系累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第一、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孙保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人指出,人民法院对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道德底线的性侵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的极少数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手软。
此外,上述三案中,犯罪分子均是通过网络聊天的手段,专门挑选小学或初中女生作为侵害对象。最高法方面提醒广大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醒家长、学校和社会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性教育和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并强调要推动加强网络治理与监管,有效防范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和预防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涉网络犯罪。(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