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与儿媳争执将农药倒进其水井,检方: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导读: 婆婆与儿媳发生争执后,将农药兑水倒进儿媳日常使用的水井里。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此案的起诉书,对被告人邹某某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邹某某,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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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与儿媳发生争执后,将农药兑水倒进儿媳日常使用的水井里。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此案的起诉书,对被告人邹某某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邹某某,1959年出生。经查明,2022年4月16日,邹某某与儿媳李某某发生争执。此前,被告人与其儿媳、儿子已有积怨矛盾。

邹某某为泄愤,明知李某某会使用井水洗菜,在当天19时许,趁其家门口周围无人时,在其家柴房拿一瓶黄色胶瓶农药,倒进喷洒器内用水汇兑,后将喷洒器内含有农药的液体倒进李某某日常使用的水井里。

办案民警在现场提取李某某家水井水样进行送检。经鉴定,井水含有丁草胺农药成分。

2022年4月20日,被告人邹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阳春市法院认为,邹某某投放危险物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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