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的盗窃案”两年后撤案:商人称打点副所长15万,当地已在查

导读: 无锡警方于7月17日作出的撤案决定书7月18日,在无锡做生意的吴先生收到了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作出的撤案决定书。2022年4月,吴先生向无锡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之后,周某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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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警方于7月17日作出的撤案决定书7月18日,在无锡做生意的吴先生收到了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作出的撤案决定书。决定书称,“我局办理的无锡梁溪东岭锡上工地被盗窃电缆线案,因没有犯罪事实,根据《刑诉法》第163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面对这一结果,吴先生感到无奈。据他介绍,2021年6月,他怀疑其在无锡的项目工地部分建材被盗,价值逾八十万元。同年6月21日,吴先生向无锡市梁溪分局崇安寺派出所报案。在该派出所副所长周某暗示下,吴先生分三次送给其5万元后,方才于2021年7月23日立案。2022年3月26日,吴先生又在派出所停车场送给周某10万元,但之后案件仍无进展。

2022年4月,吴先生向无锡市纪委监委举报警方办案不力,此后周某接受调查。关于吴先生所述送给周某15万一事,尚待纪检部门查证定性。

不过,江苏广电总台《政风热线》节目2022年11月曾报道吴先生这起“蹊跷的盗窃案”,无锡市公安局副局长胡某在节目中表示,一方面对周副所长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另一方面对“盗窃”案组织专案班子,抓紧办理,查清案件。此外,江苏省公安厅一位副厅长也在节目中表示,省刑警总队对该案进行督办。

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下划红线处为吴先生施工部分。经过两年的等待,该案最终因“没有犯罪事实”被撤案。吴先生表示,接下来会申请第三方鉴定单位出面解释检测过程,重新申请现场测量;并与正在无锡梁溪区开展巡视工作的江苏省委第十巡视组反映案件情况。送钱后警方立案

2020年,吴先生从无锡一楼盘项目承接了部分装饰工程。据其介绍,因为对手下人比较信任,平常他不怎么具体管材料使用等情况。直到2021年6月,他偶然发现自己手下人与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工队的人来往密切,这才起了警惕心。通过查账对账,吴先生发现自己工地上的电线电缆、黄沙水泥、石子管件等80余万元的建筑装饰材料对不上账,怀疑有人内外勾结偷走了这些建材。

2021年6月21日,吴先生以建材失窃为由向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崇安寺派出所报案。报案后,民警将材料保管员指认的所有嫌疑人带回崇安寺派出所问询。吴先生介绍,他作为受害者提供了电线电缆沙子水泥等材料到货的清单发票依据,材料保管员焦某也进行了指认,以证明购买建材数量与真实使用建材数量差距巨大,现场管理人员吴某某、刘某某、罗某、莫某某等人有仿制签名、制作虚假台账、盗窃建材的重大嫌疑。

但此后的一个多月,警方迟迟未予立案。吴先生称,在此过程中,他感觉崇安寺派出所副所长周某态度敷衍、百般推脱。后来,在周某的多次暗示下,他分三次送给周5万元后,方才得以立案。但警方只对电缆线涉嫌被盗进行侦查,吴先生认为也存在被盗情况的水泥沙子管材等建材,未在警方侦查范围内。

2021年7月,无锡警方对吴先生报警称建材被盗一事立案侦查。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于2021年7月23日出具的立案告知单显示,吴先生于“7月22日向我局(报案、控告、举报)的无锡梁溪东岭锡上工地被盗窃电缆线一案,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已决定立案。”办案单位为,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崇安寺派出所。不过,立案后,案件进展缓慢。为了推动案件,2022年3月26日晚9时,吴先生在派出所停车场再次给周某10万元现金。但仍无甚效果。

2022年4月,吴先生向无锡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之后,周某停职接受调查。

案件久拖无果,吴先生开始向媒体求助。2022年11月,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政风热线”报道了吴先生的遭遇。在接受荔枝新闻采访时,吴先生讲述了该案报案立案情况,“警察表示要交朋友才能立案”,但案件仍进展缓慢。随后,无锡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在节目连线中表示,周某在这起案件中有涉嫌违法违纪的情况,正在接受梁溪区纪委监委调查。该副局长表示,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责成督查支队进行了核查,初步查实是这个情况。该案已提级调查,现在由梁溪分局刑警大队调查该案。

同时,江苏省公安厅一位副厅长也在节目中表示,警方绝不能以各种借口拖案不查,对于吴先生反映的案件,省厅将责成刑警总队对案件进行督办。

今年6月初,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曾联系到无锡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对方说,无锡市梁溪分局崇安寺派出所主管刑侦副所长周某,的确是因吴先生实名举报收受15万元被调查停职,后期针对他的处理将会公布。

立案两年后撤案

2023年6月初,吴先生接到办案人员口头告知,说该案准备作撤案处理。办案人员给出的撤案理由是,经过第三方公司检测,依据设计图纸核算以及调查跟吴先生同一工地、不同楼层的施工使用材料进行比对后,发现材料所差不多,也就是工地没有建材被盗的情况。

吴先生遂再次向媒体求助。据《华商报》报道,一名警方工作人员表示,就是基于以上理由,判定撤案。该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此案件他们非常重视。为此,还专门到涉案单位及人员驻地西安、宝鸡等地进行了调查。同时也发现,吴先生在管理公司时比较松散,项目库管员竟是吴先生在西安经常去加油时认识的加油员。

对此,吴先生承认他基于对手下人信任,才对工地管理有疏忽大意之处。吴先生表示,库管员焦某起初作为证人,指认了多名嫌疑人,但后来焦某翻供了,目前也联系不到焦某。

据《南国早报》报道,无锡市公安局新闻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焦某后来坦白自己之前说的不实。警方也经过详细调查,确定吴先生工地上的建材损耗在正常范围内,并不存在被盗的现象。

曾被焦某指控涉嫌盗窃的两名员工吴某、刘某也否认盗窃建材。吴某称,2021年1月他就从工地辞职了,事发时并不在无锡。2021年11月,有警察将他带到无锡一个看守所待了一个月。对于是否参与盗窃,吴某说:“如果我做了什么,警察查了这么久会一点都查不到?”刘某称,他曾到派出所做过笔录,但对失窃一事并不知情。

对于吴某被拘留一个月的问题,无锡警方表示,吴某被指认,作为嫌疑人,对他采取一个月强制措施,系正常流程。但后来查实吴某没有盗窃行为,就把他放了。

今年7月18日,吴先生收到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作出的撤案决定书。决定书称,“我局办理的无锡梁溪东岭锡上工地被盗窃电缆线案,因没有犯罪事实,根据《刑诉法》第163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7月19日,吴先生收到用挂号信寄来的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鉴定意见通知书。通知书称,该局聘请有关人员,对无锡市银辉中心B栋公寓及办公部分电线进行了工程量鉴定,鉴定意见是吴先生所涉工程电线总用量为428841.13米,以上电线工程量不包括相关损耗。

吴先生说,鉴定意见上包括他和另一工队的工程量,其中涉及他的工程量为175174.18米。他当初购买的电线总量将近20万米,他理解鉴定意见的意思是,除去损耗等,不存在电线批量被盗的情形。

两年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两年后“没有犯罪事实”,吴先生对这一结果难以接受。他表示,接下来会申请第三方鉴定单位出面解释检测过程,重新申请现场测量;并与正在无锡梁溪区开展巡视工作的江苏省委第十巡视组积极沟通,反映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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