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陈罡被决定逮捕!曾被批“违规放贷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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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22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贵州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陈罡(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罡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长期在贵州省任职

  公开资料显示,陈罡,土家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他任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工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2019年任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2023年8月31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保留正厅级)陈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违反廉洁纪律

违规放贷获利

  2024年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陈罡被“双开”。通报称,陈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放贷获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陈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罡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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