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动健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进程不断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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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冷翠华
见习记者 杨笑寒
在日前召开的2024陆家嘴论坛上,巨灾保险被多次提及。受访专家表示,我国巨灾保险发展已初有成效,但仍面临保障不足、管理服务有待加强等挑战。
巨灾保险指的是对地震、台风、洪水等巨大自然灾害通过保险形式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的保险产品。
近期,多类型因灾赔付案例的出现使得公众对于巨灾保险的关注度提高。整体来看,今年我国多措并举,持续推动健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
6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2024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将推动健全多方参与的巨灾保险保障体系,指导保险机构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做好事前防灾、事中减灾、事后救灾。6月20日,中国再保险集团总裁庄乾志在2024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再保险要加快推进巨灾模型开发,要利用科技化手段提升巨灾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让巨灾风险“看得清、算得明、管得住”。
事实上,今年以来,我国推动健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进程不断加快。2月底,全国首单全灾种、广覆盖、长周期的综合巨灾保险落地河北。3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显著扩大,基本实现我国全域常见自然灾害全覆盖,巨灾保险基本保障金额在此前的基础上翻倍。4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巨灾保险发展,扩大巨灾保险覆盖面”。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当前我国巨灾保险发展已初有成效。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2023年,保险业涉及重大自然灾害的赔付约252.59亿元,投入防灾减灾资金约6.61亿元,投入防灾减灾人力约11.31万人次。
据李云泽介绍,从全球平均水平看,重大灾害事故的损失补偿中,40%左右由保险业承担,而我国这一比例仅为10%左右。保险业在完善国家应急保障体系方面,完全有潜力、有能力发挥更大作用。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原副主任朱俊生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产险领域,我国保险业的经济补偿与风险减量管理功能都有待进一步发挥。一方面,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我国巨灾保障仍然不足,存在缺口;另一方面,我国的风险减量管理服务有待加强。保险机制是损失补偿与风险控制的统一,其价值不仅体现在灾后补偿,还体现在事前防范,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和防灾减损服务。
朱俊生认为,为进一步完善保险业在国家应急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的作用,既需要提升保险渗透率,发挥经济补偿功能,又需要做好防灾减损,加强风险管理功能。具体来看,一是要完善保险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的制度安排与产品设计,二是探索“保险 科技 风险管理”发展模式,助力风险减量服务,构建灾前预防与灾后赔偿并重的风险管理新体系,以专业的风险管理为社会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