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纪委监委关于5起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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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纪委监委关于5起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树立为实干者担当的鲜明导向,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现将5起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莱阳市万第镇李家夼村村民李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3年10月,李某某因其工程款没有得到及时结算,认为是莱阳市农业农村局干部王某个人从中作梗,心生不满,遂以他人名义捏造王某违规拨付工程款、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等违纪违法问题,多次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意图使王某受到相关责任追究。2024年3月27日,李某某因诬告陷害他人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3月29日,莱阳市纪委监委对反映王某的失实举报予以会议澄清正名。

二、关于反映福山区婚姻登记处原工作人员李某某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4年1月,王某某反映李某某为其父亲及继母补办结婚证时登记日期造假等问题。经查,2016年11月,王某某父母二人到福山区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因登记时间较早,无相关纸质或电子档案,且夫妻双方书面声明与村委出具证明的登记日期一致,故李某某按其书面声明的登记日期为二人补办了结婚证,该举报问题不属实。2024年2月29日,福山区纪委监委对反映李某某的失实举报予以书面澄清正名。

三、关于反映栖霞市杨础镇吉格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某某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3年12月,高某某反映王某某将某单位慰问村贫困户的大米、花生油等生活物资送给镇机关干部柳某某的问题。经查,上述物资系村贫困户签字领取,均已全部发放到位,该举报问题不属实。2024年3月13日,栖霞市纪委监委对反映王某某的失实举报予以当面澄清正名。

四、关于反映莱阳市沐浴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原主任衣某某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3年8月,群众匿名反映衣某某违规给中泊子村不符合条件的村民李某某、高某某、高某办理低保的问题。经查,李某某、高某某、高某三人均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且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并经镇民政办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办理,该举报问题不属实。2024年3月14日,莱阳市纪委监委对反映衣某某的失实举报予以会议澄清正名。

五、关于反映海阳市发城镇榆山后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3年12月,群众匿名反映刘某某侵占村民退林还耕补偿款的问题。经查,该村9户村民因在外务工,不方便领取补偿款,委托刘某某代为办理领取事宜,后续已通过微信转账或现金方式发放到位,该举报问题不属实。2024年3月25日,海阳市发城镇纪委对反映刘某某的失实举报予以会议澄清正名。

  祛邪方可扶正,激浊才能扬清。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干事创业者撑腰,是维护信访举报秩序、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应有之义。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有的挟私报复,故意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必须严厉打击;有的正常履职,因他人不明真相、道听途说而受到失实举报,应予澄清正名。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主动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注重“有腐必反”“有诬必查”双管齐下,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营造良好监督环境,严肃查处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打击借举报之名行诬告之实的歪风邪气,及时稳妥为受到误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消除负面影响,最大程度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奋进万亿新征程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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