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定国旗使用新规!天安门广场等处将设国旗收回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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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广场及重点旅游景区使用手持国旗游客较多,应在景区出入口设置国旗收回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现场使用国旗的,主办方也应在出口或其他显著位置设国旗收回点。为进一步规范国旗制作、升挂、收回,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国旗升挂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在微信等社交平台账户头像上附着国旗图案”这一做法,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微信等用户使用国旗头像的行为本身不违反法律。
国庆及重大活动,同一道路两侧临街插挂国旗应协调统一
征求意见稿全文共29条,内容包括国旗制作、销售、升挂、使用、收回及其管理活动。按照规定,国旗应当当天早晨升起,当天傍晚降下。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一般情况下,国旗横向升挂、使用;因特殊需要以竖挂等方式使用国旗时,保持旗面舒展、五星处于上方位置,与使用场合、周边环境相协调。升挂、使用国旗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日常保养维护。如遇台风、大风、沙尘暴、中雨及以上雨天、中雪及以上雪天、冰雹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国旗。
在创新特色方面,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立足北京特色,明确了国庆节及重大活动保障国旗使用管理要求。结合本市特色和多年来的实际做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庆节以及按照重大活动保障要求插挂国旗的,应当在节日或活动结束后有序撤除。同一道路两侧临街单位、商户、居住小区等插挂的国旗应当协调统一,禁止将国旗插挂在不符合安全或其他规定的设施设备上。
破损褪色国旗应收尽收统一处置
对于国旗收回流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重点区域国旗收回要求。其中,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升挂、使用国旗的组织和个人将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送交所在地政务服务场所。对组织和个人送交的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要做到应收尽收、妥善保管、统一处置,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再次流入社会。
对于天安门广场以及人流密集、使用国旗较多的景区等,应当在出入口等适当位置设置国旗收回点,及时收回使用的国旗。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现场使用国旗的,主办方应当在出口或其他显著位置设置国旗收回点,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回,依法依规送至所在地政务服务场所或送至指定的处置单位。
任何个人发现违规有权报告
未按规定升挂或回收国旗应及时纠正,任何人有权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国旗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国旗升挂、使用、收回等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应当升挂国旗而未升挂;国旗升挂位置不当;不按规定升降国旗、举行升旗仪式;倒挂、倒插国旗;悬挂、插挂或者摆放国旗不符合规定;违反规定使用国旗及其图案;升挂、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按规定收回国旗;随意丢弃国旗等情形,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规定情形,有权直接向升挂、使用国旗的单位或者个人建议纠正,或者向国旗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有关单位部门除了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还应及时向报告人反馈处理情况。
微信账户头像附着国旗图案不违法
此外,本市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场所使用国旗及其图案,表达爱国情感。针对“在微信等社交平台账户头像上附着国旗图案”这一做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微信等用户使用国旗头像的行为本身不违反法律。不过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国旗不适宜用于私人丧事活动,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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