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不同意孩子迁户口有影响吗?离婚迁户口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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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离婚对方不同意孩子迁户口有影响吗这个问题,离婚迁户口对方不同意怎么办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孩子的户口迁出怎么办
该前提下,只有孩子的抚养权(监护权)属于当事人的前提下,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1、否则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起诉状等;2、向当事人的原配偶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代为办理),再迁移孩子的户口。一,《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0号):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以安徽省为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5〕86号):第三十五条〔离婚户口办理〕离婚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另一方无法分户迁移,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应及时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一方到户籍地办理相关户口注销手续。离婚一方户口应迁出而不迁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对方户口迁出,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调解无效的,派出所(户办大厅)可以将其户口挂靠社区(行政村)集体户。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问题,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办理;协商不一致的,按法院判决结果,随抚养权人办理户口迁移。
二、离婚后男方不同意配合迁移户口怎么处理
这个一般来说应该是属于家事。但是也可以上升到法律问题。离婚后男方不同意配合迁移户口,协商无果后。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三、夫妻离婚想给孩子迁户口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1.孩子未成年,那就要看孩子的监护权判给谁了,或者你们当初离婚时如何协商的
如果判给妻子,丈夫无权干涉妻子给孩子迁户口,妻子可直接拿判决书去派出所办理!如果判给丈夫,那你就要取得丈夫的同意,如果不同意,你真的没有好办法!
2.孩子已经成年,看孩子的主观意愿。
四、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该前提下,只有孩子的抚养权(监护权)属于当事人的前提下,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1、否则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起诉状等;2、向当事人的原配偶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代为办理),再迁移孩子的户口。一,《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0号):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以安徽省为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5〕86号):第三十五条〔离婚户口办理〕离婚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另一方无法分户迁移,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应及时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一方到户籍地办理相关户口注销手续。离婚一方户口应迁出而不迁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对方户口迁出,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调解无效的,派出所(户办大厅)可以将其户口挂靠社区(行政村)集体户。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问题,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办理;协商不一致的,按法院判决结果,随抚养权人办理户口迁移。
好了,关于离婚对方不同意孩子迁户口有影响吗和离婚迁户口对方不同意怎么办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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