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律师可以特别授权吗,离婚案件不能特别授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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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是否有权申请撤诉
律师没有权申请撤诉。律师做为原告的委托人而不是当事人,律师做为专业人士对当事人进行指导帮助,但一切以当事人的意愿为主,如果律师认为该案件必须撤诉那应该仔细的晓以利害分柝给当事人,劝当事人去申请撤诉,而律师不可以擅自主张申请撤诉的。
二、律师特别授权可以胜诉后给律师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师费的收取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不是根据官司的输赢收费。如果委托人与律师签定了“风险代理合同”的话,按合同内容执行,否则,即使官司败诉委托人也要支付律师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zf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三、强制执行特别授权规定
(一)、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二)、正确区别一般授权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对于准确地授权以及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律师事务所在与当事人订立委托代理合同时,除接受一般代理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接受特别授权代理中一项或全项。在处理授权代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特别授权代理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列举,如果仅仅笼统地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写上“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则法律上只认为系一般授权代理;
2、虽然两种授权权限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无论哪种授权,律师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重大事项,即使是享有特别授权代理的律师也不会擅自作主,他们会在取得当事人的同意的前提下做出决定。
3、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在案件进程中,如当事人对聘请的律师不满意时,可单方面解除聘请合同。如因律师过错,律师事务所应退回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所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4、离婚案件不允许进行特别授权代理,只能接受一般授权代理,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变更。
四、律师特别授权和一般授权哪个好
对于委托人来说,一般授权可以避免律师滥用其委托权利损害或者不全部维护委托人利益的情况。一般授权不包括调解和和解的权限,在此种情况下,律师,如果要进行和解和调解,必须要经过委托人的同意,能够充分的保障委托人的知情权。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说特殊售前,律师可以直接经过委托的电话或者口头授意,直接在法院达成调解,这样比较方便一点,但为了委托人的利益着想,还是建议一般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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