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遇到过的,最混乱的家庭关系是怎样的?听说今年开始,婚内出轨,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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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母走后,王伯伯娶了她妹妹,后来王伯伯儿子和女儿也成了夫妻。但这违背伦理的关系却没有人不认可、不尊敬。
你所说的罪名叫通奸罪,我国以前是有这个罪名的,不过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已经废除了这个罪名。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中国大陆呢?因为我国台湾地区现在还有通奸罪,台湾地区现行刑法明确规定:“有配偶而与他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不过通奸罪是亲告罪,“告诉乃论,配偶纵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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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王伯伯和王伯母同龄,35岁,在镇上开了个小饭馆。
两夫妻性格很善良、经济上也还宽裕,总体上日子过得都挺好,除了一直没有要到孩子。
冬天的时候,王伯母发现饭馆门口的街上总是有个年轻女人带着个小女孩在要饭,衣着褴褛,看起来非常可怜。
王伯母一连观察了好几天,看见年轻女人要来的馒头、包子等吃的大部分都喂给孩子吃了,自己只吃很少一点点。一心向善的王伯母于心不忍,便隔三差五地叫她带着小女孩进来饭馆吃饭。
实际上,不少西方国家直到完成近代化之后,仍然在刑法上保留着通奸罪,如1968年《意大利刑法》第五百六十条即规定了通奸罪;1971年《西班牙刑法》编有“通奸罪”一章,通奸男女均处短期徒刑六个月至六年;1994年《法国刑法典》规定,强奸以外的性侵犯罪,处五年监禁并科罚金,这主要针对的就是通奸行为;美国的一部分州至今也保留着通奸罪。
韩国的刑法典也有通奸罪的条款,直到2015年才宣传废除这一条款;中国香港特区尽管未设通奸罪,但在民法上,允许离婚诉讼的一方,将奸夫与奸妇列为共同被告,向其请求损害赔偿 。
随着社会的发展,取消通奸罪是社会的大趋势,法学领域通常认为婚内出轨更多的是属于道德的范畴,不宜用国家强制力加以干涉,不过我认为我国目前对于婚内出轨的行为,取消刑事处罚后还是应该在民事责任上加大对过错方的惩罚力度,不能直接放手只让道德来约束,像香港对于婚内出轨的法律就很好,可以向出轨一方及出轨对象请求赔偿,我国立法也应该考虑考虑,否则在现在出轨没有任何代价的情况下,对婚姻家庭的稳定十分不利。
一来二去熟悉后,才知道这是母女两,妈妈叫翠花,25岁,女儿叫婷婷,4岁。
甚至于我们可以效仿台湾,将通奸罪设置为亲告罪,如果被出轨的一方选择原谅就不追究刑事责任,毕竟我们国家人民的婚姻观念相对于西方国家还是比较保守的,法律这么设立也能和广大人民的婚姻观契合。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得了王伯母的吃食,翠花无以为报,就主动过来饭馆干活,洗洗碗筷、擦擦桌子、打扫卫生。
后来王伯母和王伯伯一商量,正好饭馆后面还有个空着的柴火间,就收拾出来腾给她两住。看娘两这个样子,也不是什么坏人,正好给自己积点德,能早日生个大胖儿子。
住了半年后,翠花主动提出来要当王伯母的干妹妹,王伯母也对这个勤快、能吃苦的年轻女人甚是满意,也就认了这个干妹妹。
后来,小饭馆营生不好,已经挣不住什么钱了,眼看着就要关门了,翠花却在打扫完饭馆卫生后,又自己出去做了手工,给王伯伯和王伯母补贴点家用,勉强支撑住饭馆的日常经营。
翠花深知,王伯母对自己母女有再生之恩,自己一辈子也报答不了。
王伯伯不止一次地说,让翠花和婷婷到这个家里来,是王伯母这辈子做的最明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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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时,王伯母终于怀上了孩子。全家人都很高兴。
一年后,她生了个儿子。可能是年纪大了,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那之后,她身体每况愈下,终日下不了床。
为了给王伯母看病,王伯伯把小饭馆盘给了别人,积蓄也花得差不多了。却还是没有留住王伯母,弥留之际,王伯母把伯伯和翠花一起叫到床前,让两人在她走后结婚过日子。
王伯母走了后,王伯伯便带着翠花、婷婷和儿子小勇回了农村居住。
翠花拿小勇当亲儿子对待,甚至比对婷婷还要好上好几分。
这一年,王伯伯40岁,翠花30岁,婷婷9岁,小勇1岁。
虽然经济上已不复从前的富裕,但是王伯伯种田、干农活还是一把好手,品德上依然是乐善好施,谁家里需要帮忙了,王伯伯都会第一时间过去。翠花除了自己的聪慧、勤快,也继承学习了王伯母的贤惠,把整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
长时间下来,王伯伯在村民们心中的威望越发稳重。同时,大家也都认可了翠花这个二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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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小勇也长大了。他和婷婷都要读书。
但是家里的条件实在是不允许,一是经济上不允许,二是家里面农活确实干不过来。只靠两个大人种田,在这个年代,是交不起两个学生的。
翠花和婷婷商量后,就主动提出来等婷婷上完高中,就不再读书了,到镇上务工补贴家用,家里把小勇供出来就好了。
婷婷高中毕业这一年18岁,王伯伯49岁,翠花39岁,小勇10岁。
后来婷婷先后在镇里娱乐、市里务工,空余了回家干干农活,帮一帮王伯伯和翠花。中间老人生病了,也全是婷婷在照顾。她的贤惠和孝顺,比起妈妈翠花,有过之而无不及。折服了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
因为婷婷姐姐在家里照料爸爸妈妈,小勇得以安心无忧的完成学业,同时,心中也在暗生情愫。
大学毕业后,小勇主动提出来,要娶婷婷姐为妻,王伯伯本想反对,却没想到李村长等一干邻居都表示大力支持。
小勇和婷婷的婚事在村里面大办了三天。终是成就了一段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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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做,天在看。王伯伯家的家庭关系是很混乱。但是,却没有人不认可,没有人不服气。
因为翠花勤快,会干活,能吃苦,王伯母认了她这个干妹妹,翠花和自己的女儿终于不用再流离失所。
因为翠花贤惠、稳重、通情达理,王伯母担心自己走后,没有人照顾王伯伯,所以她弥留之际主动提出来让王伯伯以后和自己的干妹妹翠花结伴过日子。
因为翠花、婷婷愿意牺牲自己,婷婷自己也愿意终止学业、挣钱养家、照顾父母,小勇才能顺利的完成学业。
因为婷婷的付出牺牲实在是太多,也因为接触下来婷婷确实是个好女孩,姐弟情也好,男女情也好,小勇喜欢上了婷婷,愿意娶没有血缘关系的婷婷姐姐为妻,左邻右舍也都非常认可这么亲事。
因为王伯伯一生做人做事坦荡,所以这一家人虽然在关系上是有点混乱,但王伯伯依然还是村里面最德高望重的长辈,王伯伯全家人都能够得到十里八乡村民的尊敬和佩服。
最后,通过王伯伯的事情,我想再分享两点:
1家家有自己要念的经,没有了解事实的真相,就没有发言的权力。做人做事,我们做好自己问心无愧就好,对别人的家事不要过多的关注,好事听听就好,坏事莫要背后议论。
2做人就要堂堂正正、坦坦荡荡,我们应该向王伯伯学习他的坦荡、向王伯母学习她的睿智、向翠花学习她的勤劳贤惠、向婷婷学习她的牺牲奉献,向小勇学习他的重情重义。